两税合一后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措施改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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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并对实施条例及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体系。这必将对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在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企业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探讨外资企业如何优化税收筹划措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外资》 2009年12期
出版日期 2009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