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师的“教”从根本上说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语文课堂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也就是说要“以学定教”“顺学而导”。所以教师既要学会引导“到位”,达到“滞者导之使达,蒙者开之使明”的效果;又要善于放手,适时“让位”,为学生提供自主探究的机会,培养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师作为学习活动的引导者,有足够的空间去发挥引导作用。同时又因为学生都有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活动天地,教师要勇于“放手”、敢于“放手”、善于“放手”。
出版日期
200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