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法益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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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随着“药神案”被广而知晓,社会舆论和刑法理论界对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法益保护之辩达到了高潮。作为我国刑法修正中的“修改之最”,其不断完善的过程也反映了人们对本罪法益的权衡。本文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变化和司法实践案例谈起,概括和评析了学界对本罪法益的几种观点,详细描述了本罪的两种法益——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从法的价值角度和刑法地位的角度出发,认为本罪应当以生命健康安全法益为主,对社会危害性不明显的案件交给侧重于维护药品监管秩序法益的行政法、经济法等前置法先行调整。
作者 成妍
机构地区 西北政法大学
出处 《时代教育》 2023年5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6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