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是证据关联性,可以说是现代证据制度的基石。证据关联性规则是被英美法系国家誉为“黄金规则”的证据体系中的基础规则。我国在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可散见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相关规定,但涉及的规定简略且条文不多,不但无法形成系统性规定,也因笼统的规定而在实践层面缺乏实操性。本文主要从证据关联性规则的基础概念为起点,介绍证据关联性的涵义以及价值;然后,从现行法律、司法实践角度分析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现状,发现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存在的困境;最后,对该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完善证据关联性规则规定的必要性对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都有益,也能促进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
出版日期
2023年05月3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