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在科学研究领域中,对于法学方面的研究工作至关重要,其是一种具有常规性、学术性、目的性的研究活动。从目的性而言,法学研究者是研究主体有目的性的智力活动,意在探求法律和法律现象的真相、性质和规律;从学术性的角度而言,法学研究不同于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它是主体为探求法学领域中的新颖性、可靠性知识而进行的专门型的学术活动。质言之,研究不是对已有成果的重复述说,否则研究者对人类思想就无所增益;研究也不是随意提出新奇的观点,而是需要以扎实的论据作为支撑。创新是学术研究的生命,法学研究亦不例外。正如学者所言:“对创新性研究的重要性,再怎么评价都不过分。尤其是,高等院校中的学术研究应当挑战现有的知识,提出创造性的观念。
出版日期
2023年05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