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中小板开板至2010年12月31日止参加过会审核的公司为样本,研究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对事务所发审委社会资本的需求差异以及由此引起的审计收费溢价差异。实证结果发现,民营企业更倾向于选择有发审委社会资本的审计师,而国有企业对审计师的发审委社会资本没有特别的偏好。此外,当民营企业选择有发审委社会资本的审计师时,需要为审计师的社会资本支付10%左右的审计收费溢价;而国有企业组中,发审委社会资本不能为审计师带来审计收费溢价。
出版日期
2013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