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盗窃抢劫而引起的社会治安问题已成为极其重要的民生问题。浙江台州公安机关在分析盗抢犯罪主体、受害人、公安机关、社会环境等四个关键性变量的基础上,从组织架构入手构筑反盗抢工作体系,从完善机制入手打压犯罪主体,从源头管控入手开展治安顽症整治,从社会联动入手加强实效防控,取得了整治犯罪的综合效应.给人以有益的启示。而要深化整治盗抢犯罪工作,公安机关应当在整体作战能力上、基础业务建设能力上、打击盗抢犯罪能力上和整合社会资源能力上谋求新突破。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