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理史学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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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理史学是一种以理学为研究史学指导思想,将天道、人事、大统、伦理、史学功能包举一端,具有“以理阐史,以史证理”特色的史学流派。义理史学萌芽于宋初,发展于神哲至徽宗时期,南宋乾道八年,朱熹撰《资治通鉴纲目序》,标志着义理史学理论完全形成。义理史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经御史、以理阐史、重义轻利三个方面。义理史学对后世影响极大,逐渐从“个人行为”转变为官方尊崇的学问,成为科举制度下学者们的学问准则。义理史学历史功过应该予以客观地评价:其一,宋代理学家由经入史,建立起一整套义理史学的理论体系,组成了中国史学史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其历史功绩不容忽视。其二,宋代义理史学没能揭示历史运动的真正规律。其三,义理史学在元明清三代成为阻碍历史研究发展的官方史学思想体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史学史研究》 2009年1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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