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职务犯罪“30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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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易发多发态势,腐败案件也出现很多新的变化。据广州市司法局不久前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2007年广州职务犯罪有四成是30岁左右的青年干部和公职人员所为。另据北京、济南两市检察院的类似统计情况也表明,职务犯罪年轻化趋势日益严重,已形成了职务犯罪“30岁现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政论坛》 2008年19期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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