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金融危机应对措施的法律评价──以双边投资条约义务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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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一国处于金融危机时,其政府往往要采取各种紧急措施,这些措施大多存在一些隐性投资保护主义倾向。从双边投资条约中公正与公平待遇、征收与国有化、汇兑与转移的约定来看,失当的政府应对措施不仅可能会给外国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甚至将违反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中对应的承诺,引起国际法责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峡法学》 2010年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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