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障性住房将占住房总量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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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将达2124.49万平方米,占“十一五”期间住房供应总量的20.9%。该省紧紧抓住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用地、资金、责任三个环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住房保障》 2007年6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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