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衡量城市大小的数量概念,包括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地域规模两种指标,通常人口规模是衡量城市规模的决定性指标。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区分城市规模大小,各同的具体分级标准不尽一致。联合国将2万人作为定义城市的人口下限,10万人作为划定大城市的下限,100万人作为划定特大城市的下限。这种分类反映了部分国家的惯例。中国在城市统计中对城市规模的分类标准如下:按市区非农业人口,20万人以下为小城市,20万人~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近年西方和苏联一些学者从经济效益和人均劳动生产率出发,认为城市规模越大,效果愈佳,主张发展大城市,从根本上否定城市合理规模的存在。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