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流失是指在一定的税收制度条件下国家对所有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应征收而未征收到的税款。这里指所有经济活动,包括“地上经济”和“地下经济”。“地上经济”是指已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在国家有效控制范围之内的经济活动及其收入。与之相反,“地下经济”一般是指防止和逃避政府的管制、税收和监察的经济活动以及由此获得的收入。税收流失主要包括“地上经济”中存在的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避税,欠税造成的税收流失和处于政府有效控制之外的“地下经济”的税收流失以及因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费挤税等造成的税收流失。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属于国家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的税收减免不在税收流失之列,而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超越权限审批的税收减免或变相减免则是税收流失。税收流失有其内涵和外延。税收流失的内涵是,根据现行法律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在应征收而实际未予征收或未能征收的各类税收;税收流失的外延则主要包括: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吃税和包税、欠税、越权减免税。一、税收流失的内在成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其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即以最小的投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来获取最大的利润。我国的社会主义税...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