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首度指向商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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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业税可能2008年试点,并且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始征收——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冯长春近日在“改变城市的力量”中国地产峰会上表示,由于商业地产、写字楼等牵涉面积比较少,所以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征,继而将征税对象扩展到拥有多套住宅的业主,逐步实现只要拥有房产都应该纳税。
作者 张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08年5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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