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市卫生局为请查办抗不登记粪商韩春祥致公安局公函(稿)(193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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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查本市粪道公厕登记限期业于十一月二十日届满,所有粪商逾限不来登记或登记而不缴费者之制裁办法,经于十一月十九日由改进粪便事务委员会密呈市政府并密函贵局查照有案。兹据本局第五清洁班传到屡催抗不登记之粪商韩春祥一名,经讯据供称:“曾经由班屡次催促,并未遵章登记是实。”当查明该韩春祥在三座桥有厕所一处,另有粪道一股,计得门牌七十余户。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4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