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职工报销费用债权性质认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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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职工报销款(亦称垫付款)是指劳动者为完成企业分配的任务先行垫付的资金,包括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职工享有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获得的补偿金属于应当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但是并未明确规定职工报销款是否属于职工债权而能获得优先受偿。尤其是部分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将报销款纠纷纳入劳动纠纷解决,这更加让报销款的性质模糊不清。本文在探讨劳动仲裁所受理的报销费用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和法院是否通常认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前,职工报销费用为职工债权两个问题后,得出报销款即使经劳动仲裁确认,也并非职工债权的结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教育学文摘》 2021年18期
出版日期 2021年11月2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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