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目的探讨运用胼胝体切开术(corpus callosotomy,CC)和迷走神经刺激术(vagus nerve stimulation,VNS)治疗儿童耐药性癫痫(drug-resistant epilepsy,DRE)的疗效对比。方法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神经外科收治了55例接受CC或VNS治疗的患儿。其中,男41例,女14例;平均年龄为7.2岁,年龄范围为1.6~13.9岁;病程时间范围为1.2~10.0年;术前用药的平均种类数量为2.3种。将30例行CC治疗的患儿作为胼胝体切开术组(CC组),其中男20例,女10例。将25例行VNS的患儿作为迷走神经刺激术组(VNS组);其中男21例,女4例。收集患儿的性别、年龄、病程、临床诊断、服用抗癫痫药物种类、影像学检查结果、对≥6岁的患儿使用韦氏儿童智力量表(wechsler intelligence scale for children,WISC)第四版(WISC-IV)、对<6岁的患儿使用Gesell发育量表评分等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对术后1年、3年的复查随访结果,比较癫痫发作频率、不同发作类型的手术有效率、Gesell发育量表评分、WISC-IV量表评分。结果①在术后癫痫发作控制情况方面,CC组在术后1年、3年的癫痫发作消失的有效率分别为16.7%(5/30)和40.0%(12/30),术后1年、3年的癫痫发作减少≥75%(不含发作消失)的有效率分别为20.0%(6/30)和16.7%(5/30),术后1年、3年的癫痫发作减少情况在50%<发作减少<75%的有效率分别为40.0%(12/30)和13.3%(4/30),术后1年、3年的癫痫发作减少≤50%的有效率分别为76.7%(23/30)和70.0%(21/30)。VNS组在术后1年、3年的癫痫发作消失的有效率分别为12.0%(3/25)和4.0%(1/25),术后1年、3年的癫痫发作减少≥75%(不含发作消失)的有效率分别为24.0%(6/25)和12.0%(3/25),术后1年、3年的癫痫发作减少情况在50%<发作减少<75%的有效率分别为12.0%(3/25)和32.0%(8/25),术后1年、3年的癫痫发作减少≤50%的有效率分别为40.0%(10/25)和56.0%(14/25)。CC组与VNS组在术后1年癫痫发作减少≤50%的有效率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5)。②在不同癫痫发作类型的手术有效率方面,术后3年,CC组患儿的癫痫发作控制有效,发作减少≥50%的例数分别为:7例强直阵挛中有5例、9例点头发作中有7例、18例全身强直中有13例、7例全身强直阵挛中有6例、16例失神发作中有15例、所有5例肌阵挛、10例失张力中有9例。术后3年,VNS组癫痫发作控制有效,发作减少≥50%的例数分别为:8例强直阵挛中有6例、9例点头发作中有3例、20例全身强直中有9例、所有3例全身强直阵挛、9例失神发作中有6例、5例失张力中有4例。③在Gesell发育量表评分方面(<6岁的患儿),CC组有18例,VNS组有12例。该18例CC组患儿在术前、术后1年、术后3年发育量表评分分别为(30.10±16.03)分、(33.20±21.54)分、(34.16±25.75)分;术后1年与术前的发育量表评分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2 163),术后3年的发育量表评分较术前有改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 001)。该12例VNS组患儿在术前、术后1年、术后3年发育量表评分分别为(26.00±18.85)分、(32.25±23.97)分、(42.17±30.56)分;术后1年与术前的发育量表评分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 542),术后3年的发育量表评分较术前有改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 001)。接受Gesell发育量表评分的两组患儿在术前、术后1年、3年发育量表评分改善情况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6 303)。④术前、术后行WISC-IV量表评分的患儿(≥6岁),在CC组有12例,在VNS组有13例,两组患儿术后评分均有不同程度改善,VNS组的总智商及各分项的改善程度更好。结论对无法行根治性切除手术的DRE患儿,两种手术方式都能长期有效控制癫痫发作,CC起效快。但控制效果随时间延长而降低,VNS起效慢但时间越长控制效果越好。两种手术方式均能在一定程度改善患儿的认知功能。
出版日期
2021年11月0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