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真实:对证据失权制度的反思及其完善——和谐社会引导下必须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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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据失权制度自其设立之初就带来了尖锐的矛盾,逾期证据的失权导致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背离。使得当事人长期上访、缠讼,司法公正面临考验。如何妥善处理,事关公正与效率的选择、民事诉讼理念的定位、司法公信力的树立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从证据失权制度引发的现实问题入手,通过纵向的发展历程及横向的比较研究,探讨出证据失权制度的立法真意,即通过制度的设立引导民事诉讼观念的转变。证据失权制度所引发的种种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司法能力、诉讼能力的欠缺。从这个角度考量,证据失权制度试图以良好的出发点来唤起对程序正义的体制改革的关注,却因为忽略了整个民事诉讼的现实基础,没有把握好前进的幅度,缺乏必要的制度配合而陷入了困境。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实现证据失权制度的解困,通过设立种种途径进行完善,使该制度在适用上实现公正基础上的效率,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实现社会的和谐。
作者 解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治研究》 2007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7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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