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暂收收据》的法律和实务问题探析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目前,国内寿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在展业时,都大量使用《保险费暂收收据》。投保人填写好投保单后,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向其收取首期保费并出具该收据。这种收据凭证只是作为保险费临时收款的证明。营销人员将有保险公司财务专用章、自己亲笔签名的一联收据交投保人留存。
作者 白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保险》 2007年7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