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行部门负责人“先离任后审计”亟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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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重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是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实施的审计项目之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1999年6月15日银发[1999]200号文件规定,领导干部离任时的必经程序,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特殊情况可先离任后审计。而在目前基层行的此项审计业务的实际操作中,却是全部按先离任后审计的程序进行。这样的操作程序给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作者 王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审计文摘》 2007年6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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