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月,《可再生能源法》开始实施,该法把地热资源明确定位为可再生能源,让地热开发利用者看到了商机和希望,想当然地以为地热开发利用的春天已经来到。然而,国内地热开发现状警告我们,大规模开发地热资源的时机尚未到来,无序地、低层次地开发还不如耐心等待技术成熟、体制理顺的那一天。如果一味拔苗助长,地热水——这一地热资源的主要载体,将会遭到严重浪费和破坏,地热资源的开发前景也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尴尬和危机之中。
出版日期
200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