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学校的规章制度订得很严密、细致,但仍然有极少数的中学生违反纪律,有的甚至达到了记过处分的程度。很多学校和教师对这些中学生的过错行为往往进行对号入座,按学生管理的有关条例给予相应的惩罚,有的学生所犯的错误甚至被量化,作为惩罚的定级根据。这样做,学校和教师都省力,也易操作,既惩罚了学生,对其过错行为有了定论.也树立了学校的“权威”和教师的“威信”,起到了“谁还敢”的阻吓作用。殊不知,这种简单的惩罚处理。给正在成长中的中学生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有的甚至终生难以挽回。更严重的是。这样做可能会成为他们长大后走向反社会、反人类的诱因。
出版日期
2006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