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朝刑法原则和制度看法律的儒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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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等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所谓法律儒家化是指将儒家思想中的道德精神注入封建法律之中,使得封建法律蕴含了伦理法的性质。法律儒家化这一历史进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起始于两汉,在魏晋南北朝时深入发展,至隋唐时基本完成。而汉代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在法律儒家化过程中作用巨大,因此,研究汉代相关刑法原则与制度与法律儒家化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汉朝的具体刑法原则与制度为切入点,通过对汉代“亲属相隐”、“上请”、“尊老恤幼”等原则以及以原心定罪为核心的“春秋决狱”的研究,总结归纳出汉代刑罚制度所体现出的法律的儒家化。
出处 《信息导刊》 2020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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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20年09月0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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