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作为国有企业,既要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惩处极少数违纪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人,更要教育帮助绝大多数同志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这就必须要履行好监督这个基本职责。近年来,企业内设纪检监察部门,虽已采取了多种方式加强监督,如开展明察暗访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取得了一些效果。但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市场,监督工作还是难以全面铺开,依旧还是工作中的短板。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了监督新理念思路、新方式方法不断地发展创新,对进一步加强监督来说受益匪浅。企业的内设纪检监察部门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细化职责,规范制度,丰富手段,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通过监督责任去撬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出版日期
2020年09月0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