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改制脱钩后保留企业会计监督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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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健全企业产权监督机制企业改制脱钩后的保留企业在经济和管理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由于脱钩企业没有对外转让产权,仍然属国有资产,上级部门对企业的资产安全和增值应承担起管理上的责任。党的十五大确定国有企业要“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业会计:下半月》 2006年9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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