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和谐社会”——全国人民心向往之!那么如何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建设和谐社会,珠海市委党校2006年处级干部培训班学员以“构建和谐珠海”为题开展学员论坛,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讨论与交流,本刊编辑部选取部分学员的发言刊载。
出版日期
200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