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相应增多,管理任务不断加重。如何规范涉河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和管理好涉河项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1992年水利部出台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01年,安徽省水利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评审暂行办法》等;2005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对涉河项目防洪评价、施工方案审查等作了明确规定。2008年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对涉河工程规范管理提出的明确要求,要求的四项制度即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巡查制度;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同时实施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