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董必武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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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董必武在主持政法工作期间,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他提出的"法制文明"、"依法办事"、"加强党对法制建设的领导"等思想,对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5年3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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