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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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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在有条件的看守所实行由辩护律师一人会见制度
呼吁在有条件的看守所实行由辩护律师一人会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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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辩护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难,难在对辩护律师办理案件有许多的限制,其中一难就是辩护律师不能一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OI
pd5kyggmd7/423723
作者
马芳菲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律师》
2006年2期
关键词
辩护律师
会见
看守所
有条件
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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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天津律师
2006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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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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