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探讨——以余姚市大岚镇柿林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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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大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历史性村落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农村社会资本的重要节点,其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保护古村,促进其协调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与文化大发展的一项重要行动和途径。本文主要以余姚市大岚镇柿林村为例,对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进行分析。
出处 《基层建设》 2017年34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