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征税:一石激起千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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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3日。新华社播发了《税务总局:赞助费择校费收入须缴纳营业税》等稿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也引发了“征税是否意味着这些收费合法化”的讨论。
作者 诸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南地税》 2006年2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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