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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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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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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取消少年犯死刑制
美最高法院取消少年犯死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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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3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微弱多数通过决议,裁定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犯人实施死刑违宪,因此决定取消对这类犯罪人的死刑。
DOI
3j7mwy65j1/411829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检察》
2006年1期
关键词
最高法院
少年犯
刑制
犯罪人
死刑
决议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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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天津检察
200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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