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约车立法冲突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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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约车是“互联网+”经济下催生的新产物,打破了旧有的城市客运市场的垄断格局,有利于发挥市场活力。按照已有法律的规定,网约车并不具有合法性,目前网约车的市场准入有严格的限制,与出租车的特殊行政许可没有本质的区别,这会限制网约车的进一步发展。已出现的网约车处罚案例也凸显出网约车的合法性争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成功》 2019年2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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