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以往,我们纪检机关习惯将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称作“查办案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逐渐淡化这一提法,将“查办案件”改称“纪律审查”。纪律审查应该说是一项系统工程,指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职权和管辖范围,对反映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犯党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核实和调查的活动。通俗来说,就是根据线索反映的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手段和措施,进行调查,通过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依据“四种形态”,按照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作出处理的过程。其中的“审查工作”是纪检机关工作的主要阶段和中心环节,是执纪审理和最后处理的前提和基础。众所周知,纪律审查的任务就是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为案件定性处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和意见。要提取确实、充分的证据,为认定案件事实提供真实可靠的根据,使违法违纪者受到惩处,清除腐败分子,保持党政组织的纯洁性。
出版日期
2018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