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住宅小区是具有一种功能或多种功能的相对独立的区域。根据小区当地的环保标准,符合相应条件,达到相应标准的规模,都必须设置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这就是我们所指的小区污水处理站。小区污水系统的处理能力,各国并无统一的限定。前苏联曾建议单个构筑物的处理能力不宜超过1400m3/d,美国则把处理能力限定在3785m3/d的范围内。根据我国情况,建议把污水量在4000m3/d以下的处理厂定义为小区污水处理站。小区污水不同于城市污水(常包括部分工业废水),属于生活污水范畴。其水质水量特征可概括为水质水量变化较大,污染物浓度偏低,即比城市污水低,污水可生化性好,处理难度小。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