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广西的汉代官印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在我国,使用玺印的历史己有三千多年。秦代以前,无论官印、私印,都称为“鉨”,即“玺”。秦统一中国后,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只有皇帝的印才能称“玺”,其他人的印只能称“印”。到汉代,这种制度有所放宽,诸侯王、王太后的印也可以称“玺”,年薪二千石以上的官吏的印则称“章”,其他人的印还是称“印”。后来也有合起来称为“印章”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文史》 2005年3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