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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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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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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的修改
论我国宪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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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国家权力的合理配置,二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宪法的目的是实现民主和法治,其本质在于保障人权.我国宪法的修改应当反映宪法的本质要求,删除那些不属于宪法内容的东西.
DOI
l34g1og849/36579
作者
单其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06年1期
关键词
宪法修改
宪法内容
宪法本质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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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西部法学评论
200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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