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形式结合卸土方法在淤泥质软土条件下的工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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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根据温州地方规定,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4m时,对于安全等级为一、二级或土质为淤泥、淤泥质土、松散填土、松散沙层的深基坑工程,严禁采用土钉墙或复合土钉墙支护。本工程通过在基坑周边三倍开挖深度范围内进行卸土的方式将基坑开挖深度降低至4m,再采用复合土钉墙的支护形式,以解决工期紧、造价高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作者 韩通
出处 《基层建设》 2016年8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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