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经济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又进一步指出,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的广大人员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其中优秀的可以入党。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民营经济在我国不是异己力量,也不是补充力量,而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
出版日期
2002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