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对项目的审计称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审查和检查基本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盈利性。基建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因此项目审计往往与建设单位审计相结合。但是,对建筑单位的审计具有财务和经济效益,对工程项目的审计是管理审计,两者不能相提并论。项目审计必须对施工单位进行审计,建设单位的审计不一定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查。根据项目各阶段管理的特点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审计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和计划任务报告审计、调查设计审计、建设资金来源审计、建设资金供应审计、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审计,建筑生产审计,竣工验收和交货使用财产审计.根据对资本投资活动审计的执行情况,项目审计可分为事前审计(项目投资决策审计)、案例审计(建筑审计)和事后审计。项目审计是提高投资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目前,我国工程项目审计除境外投资贷款项目外,不具备公证功能。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股份制的逐步发展,社会对工程项目审计公证功能的需求将越来越大。项目审计具有全面性、连续性和横向性的特点。
出版日期
2019年11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