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随着钢铁行业的不断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也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产能过剩等问题。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共创绿水青山。生态环境部起草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烧结机头烟气、球团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其他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50mg/m3、150mg/m3”。实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推动钢铁工业转型升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具有重要意义。
出版日期
2019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