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婚姻赔偿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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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故笔者认为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法定的四种侵权行为,无过错责任不适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又好象是婚姻法规定的四种侵权行为
作者 admin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未知》 未知
出版日期 2019年07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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