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艾滋病传播罪”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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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故意将艾滋病、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传播给他人,特别是我国法律在追究对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没有规定,  (四)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
作者 admin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未知》 未知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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