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挪用公款罪的几个问题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刑法第382条和第384条对贪污罪主体和挪用公款罪主体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公款挪用给个人使用而构成挪用公款罪,二、对挪用公款罪进行营利活动的认定
作者 admin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未知》 未知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