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佛教礼仪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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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佛教对中国古代法制影响深广。首先,唐代僧尼是否应行致拜君亲之礼的论争,实质上是佛教平等思想与儒家忠孝思想的冲突关系在法制上的反映,体现了佛教礼仪影响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的一个侧面。其次,由佛教慈悲思想衍生出信徒应禁杀的“断屠月”与“十斋日”之礼,不但是对传统“秋冬行刑”制度的有效补充,而且也对古代法律的残酷刑杀起到一种比“秋冬行刑”效果更为显著的缓和性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也是刑罚文明化、人道化的一种表现。再次,佛教的戒律不但有利于德主刑辅的教化,而且也鼓励一般民众修持向善,因此戒律的提倡能够起到减少犯罪的发生,有助于对犯罪的一般预防;但以佛教戒律来替代刑罚处罚,则是司法不公正与司法恣意性的反映。最后,禁止盗毁佛像的法律规定,实质上彰显了佛教的戒律与礼仪对立法的影响;禁止“私人道”的法律规定,实质上彰显了佛教的规模与国家税制、兵役制度的冲突关系对立法者权衡利弊考量的影响;僧侣犯奸罪加重处罚的特殊规定,实质上彰显了僧侣身份的特殊性对立法的影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 2010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8月0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