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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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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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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渎职罪主体的比较研究
中外渎职罪主体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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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渎职罪是一种危害性相当严重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主体范围过窄。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刑法对渎职罪主体范围的规定相对宽泛,我国有必要汲取和借鉴国外域外渎职罪立法的优点和长处,从而逐步完善我国渎职罪的立法。
DOI
pn49g1m3jy/227383
作者
马长生;尤金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4期
关键词
渎职罪
渎职罪主体
比较研究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出版日期
200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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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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