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完善,迫在眉睫又任重道远,需要在各个方面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建立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才能让中医药这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明的瑰宝继续发扬光大,走向世界。【关键词】中药知识产权卫生合作协议国已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开创了新局面。由于现有的与中医药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不能满足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需要,以至于出现了大量的中医药知识流失、给我国造成大量损失的情况。本文在分析我国现有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中医药保护的具体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一、我国中医药发展的现状截至2009年底,中国已与美、加、法、英、德等51个国家签订了含有中医药条款的卫生合作协议,与挪威、爱尔兰等国签订了17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已初步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格局。据不完全统计……
出版日期
2011年07月2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