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检验着一个国家和地区在紧急状态下应对危机的反应能力,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和地区选择了法律作为抗击“非典”的制度性“处方”,于是,“紧急状态立法”逐步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并在不断得到推崇与实践。继国务院5月9日紧急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后,上海、山西等地也相继在较短时间内创制了控制“非典”的应急性地方性法规。紧急状态立法的实施应当是法治进程中的一大进步,标志着紧急状态下的危机处理工作己经进入理性的、法治化的轨道。但目前我国理论界对紧急状态立法问题论述很少,紧急状态立法制度尚不完善,实践中正面临着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拟对紧急状态立法进行理性的观察与反思,并提出如何完善之管见。
出版日期
200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