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力腐败的一般原因及其在体制转型期的特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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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权力腐败的探讨离不开对其发生原因的分析。本文把权力腐败界定为'公共权力行使者故意使公共权力超越预设的规范和目的谋取权利之外的利益的行为'。权力腐败的发生机制是:公共权力行使者自身的某些弱点与作为公共权力运行载体的制度安排的某些缺陷相结合,并为人们的价值判断所认知;权力腐败的根源是:利益(或财富)的相对短缺并分配不公;在我国当前的体制转型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更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制度安排交接过程中的缺陷和混乱,公共权力运动缺乏有效的秩序约束,与人们实利主义的恶性膨胀和自律失效相结合,导致了权力腐败的泛滥。由于权力腐败恶劣的破坏作用,在整个体制转型期即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必须严格地反腐败。深化改革,是从根本上遏制权力腐败的现实选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1998年3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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