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征地拆迁,法律关系主体是作为征地拆迁方的国家和作为被征地拆迁方的土地相关权利人,二者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实地调研发现,当前征地拆迁中常涉及三类主体:农户、开发商和政府。由于开发商介入征地,征地拆迁中原先政府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关系转变成为开发商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关系。本文对这种新利益博弈的发生、内涵、影响展开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当前的利益博弈模式训练了农民的谈判能力,被征地拆迁的农民正在成为土地增值收益的分享者,而调整措施的缺失将会促使这部分群体转化为土地食利者阶层。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